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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李晋修表示督促有关部门制定6年生人参(人工种植)作为新食品原料地方标准事宜
时间:2020-06-09 14:54:23 作者:

 
副省长李晋修表示督促有关部门制定6年生人参(人工种植)作为新食品原料地方标准事宜
 
        9月21日,副省长李晋修到延边调研,专门听取6年生人参(人工种植)作为新食品原料有关事宜。
        州企联会长金硕仁在汇报时指出,去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718建议的答复》就“6年生人参(人工种植)作为新食品原料”事宜指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批准人参的国际食品标准,建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9条的规定,由吉林省研究按照地方特色食品管理人工种植人参并修订完善地方标准的可行性。”今年3月份,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金硕仁就此项工作向刘国中省长递交建议信,刘国中省长指出:“人参产业很重要,如果6年生人参作为食品原料的毒理试验搞过,那这个试验报告给我送来,我可以批示。”
        人代会后,金硕仁就6年生人参(人工种植)毒理试验问题进行认真了解。据悉,吉林省人参安全性评价专家组曾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交《人参食用安全性研究报告》(共573页,其中325页—372页为六年生人工种植鲜人参毒理试验报告),经过对4年生、5年生、6年生人工种植人参食用安全性进行试验并形成数据材料,得出的结论是“6年生人工种植人参与4年生和5年生人工种植人参比较,食用都是安全的。”该研究报告是申请人参新食品的基础性数据材料,是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毒理学试验规范进行的,其数据材料也得到国家专家评审组的认可和采纳。
        为落实好刘国中省长的要求,州政府已行文向省政府上报《关于提请省政府制定6年生人参(人工种植)作为新食品原料地方标准的请示》。汇报中,金硕仁向李晋修递交《六年生鲜人参(人工种植)毒理试验报告》(节选自吉林省人参安全性评价专家组《人参食用安全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恳请李晋修副省长对此项工作给予必要的关注和督促,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6年生人参(人工种植)作为新食品原料地方标准。同时将毒理试验报告转呈刘国中省长,并恳请刘国中省长给予批示,推动6年生人工种植人参能够尽快纳入新食品原料行列,为我省人参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听取情况后,李晋修副省长指出,多年来,省政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大力推进人参产业,但6年生人参(人工种植)纳入新食品原料问题仍在束缚全省人参产业的发展。此项工作推动多年,也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后续工作中将督促省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地方标准的问题。也将向刘国中省长认真转达金硕仁同志的建议,推动6年生人参(人工种植)尽快纳入新食品原料。